信 息 服 务
  气象部门的信息服务包括“公益服务”和“专业有偿服务”两大类。“公益服务”是指为各级人民政府指挥生产、组织防灾抗灾和为军事、国防科学试验及其他特殊任务提供的气象服务,和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方式向社会提供的天气预报;“专业有偿服务”是指根据各行各业的实际需要而提供气象预报、气象资料、气候分析和气候评价,以及根据其要求提供气象实用技术,科研成果和科技咨询等服务。
气象信息服务的主要方式: 用书面材料将气象预报、气象情报、 气候资料提供给用户,主要有旬、月、季报,以及专题、专项服务材料。 通过天气警报系统,向用户发布天气预报、警报。 通过传真、微机终端等现代化设备向用户提供情报预报或资料。 努力发展气象信息产业, 拟全方位建立健全气象信息产业服务体系:普及电视气象节目制作;
建立气象专业电视频道;开展“121”气象信息电话答询服务;在多媒体公众网上建立气象网站。

气 球 服 务  
近年来,在公共场所施放氢气球发生爆炸的事故时有发生,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。
为了加强管理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省政府(97)79号令明确规定:“充灌、施放氢
气球的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,由气象主管机构负责”,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也分别下发“鲁公
消[98]18号”、“淄公消[98]10号”文,对这项工作做了具体规定。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
省气象局“关于加强升空氢气球技术管理工作的报告”(鲁政办发[99]16号),市政府办公厅“淄政办发[99]42号”文转发了市气象局“关于加强升空氢气球管理工作的报告”,重申了“气象部门主管机构是氢气球施放工作的技术管理主管部门,负责对施放氢气球工作的管理、监督;对无证操作者,没收其灌充、施放工具和材料,对违反上述规定,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,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”
淄博市气象局为贯彻上述文件精神,加强升空氢气球的管理及服务工作,成立了庆典服务中心,负责各式氢气球、飘空飞艇、遥控飞艇的灌装服务工作,另备有各种彩色拱门、条幅、彩旗为各种会议、庆典活动服务。

雷暴灾害自古以来就威胁着人类生活,特别在现代生活中,对邮电通讯、广播电视、石油化工
、电力设施及高层建筑造成的危害更大,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微电子设备的发展,其危害日益严重。
我市属多雷暴地区,年雷暴日平均为40天左右,跨度长达7个月,加之我市化工企业较多,易燃易爆
场所防雷设施老化,建筑防雷没有进行规范化管理,潜在隐患很多,极易发生雷灾,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。
为加强管理,省政府[1997]79号令规定“防御雷电灾害设施的设计、安装与监测,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归口管理”,淄博市公安局、劳动局、气象局联合下文(淄公消[96]14号)对防雷检测、施工、监督、检查工作做了详细规定,淄博市建委、气象局也联合行文对建(构)筑物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成立了淄博市“防雷设施检测中心”(地址在市气象局院内),具体负责全市防雷工程的监督、管理及设计安装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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